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下称《意见》)。在国新办近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对《意见》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近年来,我们着力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列出一组数据:目前,全国共公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37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90座;住建部会同国家文物局公布中国历史文化名镇31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487个,6819个村落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形成迄今为止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农耕文明遗产群;全国共划定历史文化保护街区970片,确定历史保护建筑4.27万处。跟2015年相比,历史街区的数量翻了一倍,历史建筑的数量增加了4倍。
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还有不少历史文化资源没有纳入保护名录,历史文化遗产受到破坏的现象仍有发生。对此,《意见》提出,到2025年,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初步构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活化利用经验,建设性破坏行为得到明显遏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意见》为下一步做好保护传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黄艳说。
针对过去保护工作系统性不强、整体性不够的问题,《意见》明确,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杨保军解释,这其中有两层意思:一是系统完整保护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一方面是要做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既要保护单体建筑,也要保护街巷街区、城镇格局,还要保护好历史地段、自然景观、人文环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另一方面是延伸时间轴。不仅要保护好中国古代遗产,还要保护好近现代和当代重要的建设成果,全方位展现古代文明五千年、近现代历史180年、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年、新中国成立70年、改革开放40年的光辉历程,从而生动、立体地讲好中国故事。
二是建立完善保护传承的管理体制。要求国家、省、市、县上下联动,分级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在国家和省级层面,要完善顶层设计,健全制度机制,分别建立国家级、省级保护对象名录和分布图,明确保护管控的要求。”杨保军表示。市县层面,要落实好属地责任,按照国家和省级要求,加快认定公布市县级保护对象,提出保护清单,及时挂牌、测绘、建档,明确保护规则,完善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