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与区域重大战略等深度结合,对于构筑我国文化和旅游发展格局、推动以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为引领的区域协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十四五”“一带一路”文化和旅游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将“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深度结合,对于构筑我国文化和旅游发展格局、推动以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为引领的区域协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形成多元互动的人文交流格局,是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笔者认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任务和目标,务实推进“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应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是用好文化和旅游发展区域政策。无论是“一带一路”建设,还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都是文化和旅游政策的集中区域。务实推进“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要以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的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黄河文化旅游带、杭黄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巴蜀文化旅游走廊、桂林国际旅游胜地等为标志和抓手,强化“一带一路”与这些区域特有的文化和旅游政策的衔接,加强资源整合和开发应用。要深化与国家级示范工程的衔接,如黄河国家文化公园、文化润疆工程、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等,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政策叠加效应、连带效应。
二是加强文化和旅游产品共同开发。加强“一带一路”沿线文化和旅游产业带状和区块布局,规划建设主题文化和旅游线路、重点文化和旅游标志性项目(园区、场馆)等,实现优势互补、组团式推进。要围绕边境、大滇西、大西北、沿海等,谋划“一带一路”沿线红色旅游、民族旅游、非遗旅游、海洋旅游、生态旅游等主题文化和旅游线路,推出文化和旅游环线等。要加强重点文化和旅游标志性项目(园区、场馆)等的系统谋划和区域协同开发,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世界级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开发建设,加快形成一批文化和旅游国际目的地。
三是深化文化和旅游品牌联合推介。发挥好重大节、赛、会作用,依托各类文化和旅游重大节事活动、博览交易会和行业联盟、推广联盟等平台,广泛开展“一带一路”及相关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拓宽“海上丝绸之路”国际交流计划、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中国—东盟文化艺术节、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北京冬奥会等合作等内容,持续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博物馆、美术馆,共促旅游推广、非遗保护等合作机制,推动形成“一带一路”文化和旅游品牌,以文化和旅游国际推广中心建设等为抓手,不断提高对外交流合作、品牌形象塑造和传播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