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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旅游新规实施第一案 彦民国都旅行社遭处罚

来源: 中国旅游报 作者: 2017-08-08 10: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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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旅游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一周,其中重点对非法“一日游”、旅行社使用电子行程单备案,景区、旅游商店、营运车辆规范服务性行为进行了规定。昨天,记者从北京市旅游委获悉,北京市彦民国都旅行社因涉嫌伪造电子行程单受到处罚,成为新规落地以来第一案。

  伪造电子行程单被停业

  8月2日,市旅游委接到市非紧急救助服务热线12345转来的投诉,游客房先生反映其于2017年8月1日报名参加了北京市彦民国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八达岭“一日游”,旅行社未与其签订旅游合同,未经游客同意,安排了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的问题。

  根据游客提供所乘坐旅游大巴车牌号的证据线索,市旅游委第一时间通过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电子行程单系统)对该旅行社8月1日该团队的信息进行了核实,发现团队游客名单中并无游客房先生,且该电子行程单游客名单混乱,疑似旅行社伪造。

  8月2日下午,市旅游委对组织该团队的北京市彦民国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西城营业部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旅行社未能提供8月1日八达岭“一日游”团队所有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并承认在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电子行程单系统)录入的团队信息系该社伪造,主要是为了应付检查,上面登记的游客姓名也都是假的。为此,执法人员开具了现场检查记录单,依法对该社“一日游”电子行程单录入人员现场制作了询问笔录,并责令北京市彦民国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西城营业部暂停一切经营活动,配合市旅游委做好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

  此外,市旅游委在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北京御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钰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地接外地来京旅游标团中涉嫌存在未通过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向旅游行政部门进行团队旅游信息备案即未使用电子行程单行为、使用不具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为团队旅游服务的行为,目前已经立案调查。

  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北京市旅游委方面表示,北京市彦民国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为逃避检查伪造电子行程单,性质恶劣,影响后果严重,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北京市旅游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本市对旅行社组织团队旅游活动实行电子行程单管理。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通过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向旅游行政部门进行团队旅游信息备案”的规定。

  北京市旅游委将依据《北京市旅游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罚款最高可处五万元,情节严重的,可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市旅游委方面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协同多部门,持续推进新《北京市旅游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同时,注重发挥区级综合监管力量的职能作用,形成上下有效联动、横向密切协作的“一日游”市场综合监管格局,以对非法“一日游”零容忍的治理思路,出重拳加强对以非法“一日游”乱象的打击和整治,不断净化和规范北京市旅游市场秩序,为维护旅游企业和游客利益保驾护航。

关键词:北京,旅游,处罚,旅行社

责任编辑:林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