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误信“广告” 手持假票过境遭遣返
原标题:游客误信“广告” 手持假票过境遭遣返 这年头,生活条件好了,出门旅游的人越来越多,香港、澳门,成了很多人的热门目的地。 当临时起意想去香港、澳门玩,但又来不及办理港澳通行证时,你会相信“只要有护照并加几百元钱,就可以顺利通关”的广告吗?近日,海宁的余先生和方小姐就因为误信这样的“广告”而懊悔不已…… 持伪造机票通关港澳遭遣返 今年8月初,海宁的余先生在去深圳旅游时因为时间充裕,想再到香港去看看。 但因为随身只带了护照也没办理过港澳通行证,他在抵达罗湖口岸后向当地一家国际旅行社求助。该旅行社一名工作人员向他介绍,只要交付580元人民币办理一份订位机票就可以顺利通关。对方还说,用这种方式肯定没问题。 余先生交了钱,拿着机票订位单和护照前往通关,但很快就被香港边检处带到了询问室。 经过询问及检查,香港边检通知余先生,按照相关规定,因为持有假机票试图入境、入境目的可疑等原因,他不但不能通关,还会被香港边检依法遣返。同时,对方也把情况通报给了浙江海宁的公安机关。 余先生的老乡方小姐,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方小姐是一个喜欢旅游的人,7月初,她在手机上看到“上海直飞澳门自由行3日游(往返含税机票+全程豪华五星酒店)1299元”,觉得划算就抢了一份。 但事后她才发现,需要有“G”签证(个人旅游)才能直飞澳门,她只办理了“L”签证(团队旅游),因此无法赴澳门旅游。 火急火燎的方小姐咨询了一家网络旅游公司。在客服推荐下,她在网上花了420元买了一份“内地直飞澳门”的套餐。客服告诉方小姐,只要将电子客票行程单打印出来连同护照一起带上,就可以顺利去澳门了。 但方小姐万万没想到,最终自己因持有伪造机票被上海边检拦下,还被罚款1000元。 被遣返者将可能面临 最长三年出境限制 这两起事件,当事人经济损失不算太大,但麻烦或许还在后头。 连着接到两起通报的海宁市公安局出入境大队民警还是想给我们说说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 途经香港(澳门)前往其它国家或者地区的,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证件(第三国的签证、合法居留证、其他地区的入境许可等)及供海外旅游并已经确认的续程车、船、机票,可在香港(澳门)过境停留,免办进入许可。需要注意的是,若内地游客于入境时向边检诈称过境香港(澳门)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但其真正目的并非过境,则这些游客涉嫌作出虚假陈述,根据香港现行法律,任何人向入境处作出虚假陈述,即属违法。 而如果怀疑内地游客滥用现行过境安排,入境处也会记录相关资料入诚信档案,日后游客再次入境香港(澳门)时,入境处工作人员将会作进一步询问,以决定是否批准其入境。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中国公民出境后非法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被遣返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收缴其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证件签发机关自其被遣返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内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朱寅 李武岐 张海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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