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游客不文明档案应以公正为先

来源: 第一旅游网 作者: 符向军 2015-01-26 09: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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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区分级建立游客旅游不文明档案,体现了促进文明出游、建设文明景区的初衷,但是目的正当性离不开手段、程序、内容的正当性,所以,建立不文明档案关键是要确保公正客观。

  一是档案制定主体的公正性。由谁制定、谁有制定的资格,要首先明确。如果是景区管理者或工作人员乃至景区主管部门自主制定,都难免陷入“自说自话”“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境地,而与景区及其工作人员发生冲突的“不文明”游客的正当权利将难以保障,而这显然有失公允。因此,唯由权威的独立第三方居中制定游客不文明档案,才能确保档案制定主体的公正性。

  二是游客旅游不文明行为界定的公正性。游客不文明行为的认定评判标准是什么,不文明行为达到何种程度才可录入不文明档案,这些都需要有具体明确的细则规定,如果标准不清、界限模糊,不文明行为认定评判主体———档案制定、录入者“自由裁量权”太大,则难免“任性”,宽严失据,公正不保。

  三是不文明行为的追责机制上要科学公正。认定不文明行为、制定不文明档案之外,对不文明行为的其他具体惩罚,如批评、教育、训诫、罚款等追责措施,由谁实施、如何实施,即追责主体、执法方式上也需更具体明确,增加操作性,保障公正性。

  四是游客异议申诉权利要有程序保障。不文明档案事关游客的社会征信评价,不可随意而为,要分清不文明行为中游客与景区管理、导游的各自责任,确保游客异议申诉的程序救济权利,必须建立畅通异议、申诉、复核的纠错机制和渠道。

  五是不文明档案与银行、航空等行业信息联动时,要做到谨慎科学、准确无误,避免多行业“联合惩戒”的巨大杀伤力误伤游客或过度惩戒,损害公正。(检察日报)

关键词:不文明档案,文明景区,游客

责任编辑:郄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