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驾车出游与他人发生口角 丈夫泼开水伤路人
王某夫妇二人驾车出游,妻子因嫌前方路人挡道,便狂按喇叭催促,引发路人不满,双方由此发生争执。其间,王某用路边早餐摊锅内的开水将路人烫伤。日前,房山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2年4月30日,王某夫妇二人趁着五一长假开车出去游玩。假期路上车多,人也多,车辆行驶较为缓慢。当王某的妻子驾车行至房山区某酒店门口时,发现前方一名正在打电话的路人影响了轿车的通行,于是按喇叭提醒其让路。但由于按喇叭的时间较长,声音较大,路人心生不满,回头骂了两句,于是双方发生纠纷。其间,路人用凳子打了王某几下,气愤不已的王某随手将路边早点摊锅内的热水泼到路人身上,导致其被烫伤。经鉴定,路人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偏重),王某也就此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房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后,不能正确处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偏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王某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被害人对引发犯罪亦负有责任,且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以上情节均可酌予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王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记者何欣) |
关键词:驾车出游,五一,争执 |